市工信委:制定加强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办法“升级版”
来源:驻市工信委纪检组           时间:2018-04-25 10:14

  为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服务保障追赶超越的职能作用,根据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服务保障追赶超越的实施意见》,驻市工信委纪检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进一步服务保障追赶超越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总体目标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围绕全市追赶超越推进大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以严明党的纪律为核心,以深化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加大监督力度为抓手,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己任,创出工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品牌,推动党的纪律进一步严明,作风短板进一步补齐,铁军形象进一步树牢,为工信系统干部努力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作风纪律保障。 

  《实施办法》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追赶超越“三个年”中心工作,突出开展助力“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招商项目落地、扶贫攻坚等专项行动,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作风纪律涣散等问题,通过作风建设大监督大评议、“三查三进”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等方式,进一步督促党员干部当好“五星级服务员”和金牌“店小二”。 

  《实施办法》结合派驻工作实际,明晰主体责任为:委党组、机关党委、各处室和委属单位党组织。监督责任为:驻市工信委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委属单位纪检委员工作室。并建立对工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检查点评制度,将点评情况纳入各处室和委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确保服务追赶超越取得实效。